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充分调动高校和企业的积极性,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同时,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构建项目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附件2)。根据通知安排,现将我校项目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运行模式调整
1、项目申报:企业项目由“逐月征集”调整为“随时征集”,项目指南经教育部审核在平台发布后,申报人可根据指南要求在相应时间内提交项目申请。
2、项目立项:由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调整为学校确定立项项目。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进行项目遴选、校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等流程仍须通过项目平台进行,项目立项结果由产教融合办公室审核遴选并分批公布。
3、项目结题: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调整为学校发布结题验收结果。产教融合办公室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本校结题验收工作并发布结题验收结果。
4、项目认定:根据上级单位统一安排,将从学校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中将择优推荐至省级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参与“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
5、本通知发布前已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并在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进行结题验收,由教育部公布最终结题验收结果。本通知发布后,根据新发布的项目指南开展的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题、认定等工作。
二、项目立项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详细项目申报指南,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经产教融合办公室审查后,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申报。
2、各单位审核备案:第一,在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最后“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左侧或空白处由学院分管实践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学校管理员依次在平台中审核项目申请。
4、审批项目签署校企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议审批表》(附件3),经学院初审,法务部审查,产教融合办公室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审核流程完成后,前往学校集团办(行政楼410)盖章。
5、申报人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提交合作协议签署版扫描件,企业、我校管理员依次在平台中审核合作协议,项目申报流程完毕,待学校分批审核遴选并公布立项名单。
注:产教融合办公室每个月最后一周集中处理立项审批、结题审核,以及积分认定事宜。
具体流程详见下表

三、项目管理
1、立项公布。12月1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武昌理工学院2024年度立项名单遴选与发布,12月11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武昌理工学院2025年度立项名单遴选与发布。以上为协议确认截止时间,因申报书、合作协议逐层审核、校级审核均需时间,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时间节点,为申报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所有流程。
2、到款办理。立项结果发布后,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启动项目研究,按照协议约定联系合作企业落实经费拨款、软硬件支持等事项。项目经费到账后,持合作协议到产教融合办公室备案并申请财务项目编号,并在财务处办理经费报账手续,如需在经费拨付前预借发票,请在学习通“预借发票申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经费报销,按照《武昌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推进。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企业保持密切沟通,落实项目合作协议承诺,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记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
4、结题验收。企业和产教融合办公室将在协议期限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定期组织项目结题审核、验收。需注意,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项目结题须附项目资金到账凭证(如发票)或软硬件接收证明(由所在单位盖章)。
5、结题备案。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结项资料整理后移交产教融合办公室,未按要求移交项目资料者不得办理积分申请手续。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如下材料:①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登记表(附件4);②立项发文文件或立项证书;③项目申报书;④合作协议;⑤经费到校证明;⑥教育部结题证书或结题发文文件;⑦成果材料;
上述结题备案纸质材料交至产教融合办公室,电子版文件以“20XX年度第X批次-学院或部门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k@wut.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等相关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行政楼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1652368
电子邮箱:zk@wut.edu.cn
产教融合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附件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议审批表
附件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