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性质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其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大学英语教学提供服务。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是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在设计上必须满足教育测量理论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质量要求,是一个“标准关联的常模参照测验”。
二、考试组织与实施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分为四级考试 (CET-4) 和六级考试 (CET-6),每年各举行两次。从2005年1月起,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
三、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目前的组织结构如下:
由国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目前为第三届),考试委员会由全国若干重点大学的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 设顾问二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各若干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学术上、组织上对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负责。部分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四、考试委员会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地址设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
五、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作用和影响
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已引起全国各高等院校及有关教育领导部门对大学英语教学的重视,调动了师生的积极性。效度研究的大量统计数据和实验材料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但信度高,而且效度高,符合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质量要求,能够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反映我国大学生的英语水平,因此有力地推动了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贯彻实施,促进了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的提高。
2.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每年为我国大学生的英语水平提供客观的描述。由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广泛采用现代教育统计方法,分数经过等值处理,因此保持历年考试的分数意义不变。
3.由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采用正态分制,使每次考试后所公布的成绩含有大量信息,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决策的动态依据,也为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反馈信息。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从命题、审题、考务组织、统计分析到成绩发布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是一项组织得较好的、严格按照标准化考试质量要求进行的大规模考试。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已经得到社会的承认,目前已经成为各级人事部门录用大学毕业生的标准之一,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