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考务细则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00:00 阅读:

  考:杨伦、李金永

  视: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常务副书记 

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8165249315271866990

要求:

1、各学院成立期中考试考务工作组,考务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考试组织工作。各学院在考前务必对本院监考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2、监考人员须考前15分钟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监考人员严格执行《监考须知》认真监考。发现违纪情况请配合楼层工作人员填写违纪情况记载表。

3、监考人员须认真检查学生答题纸上的专业班级、姓名,防止学生漏写。

4、监考人员须认真清点参考学生人数和交卷数量,严防考生答卷丢失,此项纳入年终考核。

5、考生凭学生证或照片信息清晰的校园卡参加考试。

6、公共课程考试考务办公室:   

综合楼一楼:一楼教师休息室

综合楼二楼:二楼教师休息室

综合楼三楼:三楼教师休息室

7、专业课程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各学院教学办公室。

8、《大学英语》期中考试采取随堂蓝墨云考试的形式。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加微信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