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见附件1)的精神,结合学校领导要求,请各学院、课部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需要,组织老师积极与企业沟通,自愿申报相关项目。
本次申报工作是加强学院、课部与产业合作的一次重要契机,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申报动员,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学生拓展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平台。
请各部门组织申报完成后,于合作公司申报截止时间前一周将《申报书》报至产学合作教育办公室审核。《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产学合作教育办公室(行政楼1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46930196@qq.com。
教务处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
附件2: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附件3:2018年教育部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