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就加强课堂教学基本规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并予以落实。
一、教师教学基本规范要求
(一)提前备好课
课前备好课,准备好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上课做到“五带”,即带教材、带教学日历、带教学大纲、带教案、带课件。
(二)提前到课
任课教师应在上课预备铃响前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保证课堂教学时间,讲课前应督促学生从教室前排有序就坐。任课教师在第一堂课应向学生介绍课程学习目标和学习要求、考核形式、平时成绩评定构成及比例。
(三)严格课堂管理
1.上课铃响,任课教师应宣布上课,集中学生注意力。
2.任课教师应通过蓝墨云平台签到或现场点名等方式做好班级考勤记载,并将学生的考勤表现纳入学生平时成绩评定中。任课教师应对学生“三带”进行督促和检查。
3.任课教师应及时对学生的课堂违纪行为(玩手机、睡觉、吃东西等)予以提醒和纠正,对课堂违纪的学生在评定课程平时成绩时应予以扣分。
(四)及时布置与批阅作业
任课教师应按照要求,布置和批阅学生作业,作业完成数量和质量应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二、学生上课基本规范要求
(一)课前认真做好预习
学生上课前要认真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预习题和预习要求,对当天的课程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带着问题上课。
(二)上课“三带”
学生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学生上课需做到“三带”:带教材、带笔、带笔记本。
(三)上课认真听讲
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做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玩手机,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尊敬老师,服从教师管理。
(四)课后完成复习、练习
学生课后应对课程已学内容复习,巩固内化;认真、及时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
三、校、院二级加强日常教学检查和督导
(一)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等部门应联合定期开展教学巡查及听课评教活动,切实保障全校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
(二)校、院两级督导要认真做好听课督导和指导工作。校级督导有重点抽查,学院教学督导要求覆盖全部任课教师。
(三) 各学院为教学管理的主体部门,要加强本学院教学秩序检查和日常课堂教学巡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营造良好的教学和育人环境。
教务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