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5】62号
根据《武昌理工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为增强质量意识,确保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认真落实,根据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校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教师),由系(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统筹安排,学院审定,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指导教师指导篇数为文科10篇、理科8篇,特殊情况应报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批准。
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及答辩要求
1、各学院、系要成立专班,提出计划,及早安排,落实课题,严格审核,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课题及进程安排及时报教务处。
2、指导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和规定格式要求,落实各个教学指导环节,强化过程指导和管理,如:任务书、主要参考书目、搜集资料记载、开题报告、指导过程记录、答辩记录、评审意见等都应规范落实、认真填写,确保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3、下学期在校外实习单位(或见习、试用单位)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毕业生,本学期放假前必须执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或指导书),落实课题、实习(见习、试用)单位及联系方式并签订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管理协议书(由学工处统一印制)等方可离校;下学期回校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好相关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根据选题(占总分20%)、撰写(设计)过程(占总分20%)、论文(设计)质量(占总分40%)、答辩情况(占总分20%)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评定,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各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答辩前需将毕业论文交至学校统一进行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或实习总结汇报),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5、学校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汇编优秀毕业论文,并组织专家对优秀论文进行评审,推荐省级优秀学士论文,学院应积极做好推选工作。
三、2016届毕业生相关工作进程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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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与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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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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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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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申报课题,学院审定后向学生公布,学院汇总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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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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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学生选定课题。
2.指导教师与学生落实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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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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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将任务书布置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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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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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执任务书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时间打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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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9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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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毕业生返校。
完成毕业实习总结、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相似性检测、通过检测后方才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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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6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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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答辩、毕业实习汇报,完成毕业生资料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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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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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预报毕业生资格和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毕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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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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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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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精神请各学院传达到全体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全体应届毕业生,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武昌理工学院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