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指导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为确保本学期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答辩成绩录入及终稿提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成绩
(一)录入与审批
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组长负责审批,须在5月21日前完成审批工作。
步骤:
点击【评分答辩小组】
选择答辩小组后的【详情】,点击学生后的【去评分】。
对于一辩不合格的学生,需选择答辩结果为“不合格,参加下次答辩”,并录入相应成绩(可为0分或按实际情况填写,二辩通过后成绩将被覆盖)。
上传附件(包括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电子签名的电子档或纸质文件的照片、扫描件均可)。
在【评语】处可摘抄答辩记录意见,通过。
(二)二次答辩
一辩不合格学生需参加二次答辩,答辩秘书需在系统中录入相应结果和成绩。
各学院答辩录入员负责录入二次答辩的安排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和参与评委等。
二、答辩后终稿提交
(一)学生
提交答辩后终稿,Word文件用于查重。PDF文件作为抽检稿(不需匿名处理,文件名无特殊规则,系统将提示与Word文件核对)。
不检测提交至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
请登录工作台审批学生提交的答辩后终稿。
(三)院系督导
使用公用账号登录系统,及时审批答辩后终稿。
工作台,待审批,答辩后终稿,立即审批
(四)院系负责人
请尽快审批待处理的答辩后终稿。
三、归档(学生离校前,完成全部流程后,打印装入资料袋)
学生在完成上述所有流程后,须在工作台点击“归档文件”,下载文件并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打印,放入资料袋中,确保在离校前完成归档工作。
请各位同学、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务必遵守上述规定,确保顺利完成答辩及相关流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