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综合训练

关于答辩成绩录入及终稿提交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5-05-12 阅读:


各位同学、指导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为确保本学期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答辩成绩录入及终稿提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成绩

(一)录入与审批

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组长负责审批,须在5月21日前完成审批工作。

步骤:

点击【评分答辩小组】

 

选择答辩小组后的【详情】点击学生后的【去评分】

对于一辩不合格的学生,需选择答辩结果为“不合格,参加下次答辩”,并录入相应成绩(可为0分或按实际情况填写,二辩通过后成绩将被覆盖)。

 

上传附件(包括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电子签名的电子档或纸质文件的照片、扫描件均可)。

在【评语】处可摘抄答辩记录意见,通过。

(二)二次答辩

一辩不合格学生需参加二次答辩,答辩秘书需在系统中录入相应结果和成绩。

各学院答辩录入员负责录入二次答辩的安排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和参与评委等。

二、答辩后终稿提交

(一)学生

 

提交答辩后终稿,Word文件用于查重。PDF文件作为抽检稿(不需匿名处理,文件名无特殊规则,系统将提示与Word文件核对)。

 

不检测提交至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

请登录工作台审批学生提交的答辩后终稿。

 

(三)院系督导

使用公用账号登录系统,及时审批答辩后终稿。

工作台,待审批,答辩后终稿,立即审批

(四)院系负责人

 

请尽快审批待处理的答辩后终稿。


三、归档(学生离校前,完成全部流程后,打印装入资料袋)

学生在完成上述所有流程后,须在工作台点击“归档文件”,下载文件并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打印,放入资料袋中,确保在离校前完成归档工作。

 

请各位同学、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务必遵守上述规定,确保顺利完成答辩及相关流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